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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退税登记指南
退税登记流程
I开业登记
外(工)贸企业:出口企业→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出口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企业→全程服务受理台→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外税局→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外税局→全程服务受理台→出口企业
2、开业登记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2)外经贸部门批文;
(3)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5)税务登记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内资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或进出口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三、注意事项
1、出口企业应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
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申请办理。
Ⅱ、变更登记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2、原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表);
3、有关批准文件、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
出口企业应于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
Ⅲ、注销登记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注销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2、原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表);
3、有关批准文件、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
出口企业由于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并在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请办理。
Ⅳ、验证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2、当年已年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当年已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当年已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Ⅴ、换证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VI、补证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l、补办《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书面报告;
2、公开声明作废的公告和资料。
外(工)贸企业退(免)税申报指南
申报流程
外(工)贸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4、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5、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特定出口货物的普通发票,如取得的是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提供《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
6、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7、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8、出口发票;
9、委托出口货物的,应附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I0、远期收汇出口货物的,应附送远期收汇证明;
11、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出口明细申报电子数据。
12、企业退税说明函
注意事项
1、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正式申报前需到主管征税机关进行认证。
2、在正式申报前出口企业应将收齐单证资料的出口货物的有关数据录入软盘进行电子信息预审。
3、出口企业应将预审通过的退(免)税申报表、原始单证资料、电子数据申报软盘送主管外经贸部门稽核,由稽核人员签署稽核意见并加盖“出口退税稽核专用章”。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开具指南
开具流程
外(工)贸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外(工)贸企业生产企业→主管征税机关→生产企业
I生产企业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2)海关合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6)《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注意事项
1、生产企业在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办理备案手续。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在海关核销之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被海关收缴之前持手册原件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Ⅱ外(工)贸企业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2)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和海关代征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
(3)《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外(工)贸企业应于销售进口料件次月10日前申请办理。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开具指南
开具流程
出口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出口企业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I、《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代理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出口货物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的除外)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出口货物外销发票或销售明细帐;
6、如委托方是本省企业,应提供委托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
《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开具指南 l
一、开具流程
外(工)贸企业:出口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出口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企业→主管征税机关→出口企业
二、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4、出口发票。
补办报关单证明的开具指南
一、开具流程
外(工)贸企业:出口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出口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企业→主管征税机关→出口企业
二、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2、出口发票;
3、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未全丢失的,应提供其他联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的开具指南
一、开具流程
外(工)贸企业:出口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出口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企业→主管征税机关→出口企业
二、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l、《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
2、出口发票;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开具指南
一、开具流程
外(工)贸企业:出口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出口企业
生产企业和专门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市(县)加工装配公司:出口企业→主管征税机关→出口企业
二、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经营来料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在料件报关进口次月1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并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1、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2、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企业填列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对于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需提供的进口报关单,考虑到个别企业在外地海关报关进口取得报关单需要较长时间,无法在次月10日内提供,可先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最长可延期1个月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三、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核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对已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的货物全部出口后一个月内,来料加工业务经营单位应持以下凭证资料向原签发《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1、原签发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复印件;
2、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货物收汇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限于申请开具《免税证明》的企业提供);
5、使用期满或进出口总量已用完应送海关核销前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出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工)贸企业和从事扩散的来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需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直接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无需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可直接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指南
登记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
退税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I、登记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出口退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
6、外经贸部门项目批准书复印件;
7、进口设备清单;
8、投资方实物投资原始凭证复印件;
9、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注意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在履行每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
Ⅱ、退税申报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I、《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4、购进国产设备付款凭证;
5、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
6、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注意事项
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到主管征税机关进行认证。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指南
申报流程
生产企业→主管征税机关→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I、《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6、《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7、与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的报表;
8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征税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9、其它资料。
注意事项
1、“免、抵、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一15日(逢节假日顺延);
2、审核签章后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二联返还给企业.其中一联作为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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